廣州市海珠區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官網于8月3日公布《廣州市海珠區會展業高質量發展扶持辦法》(下稱《辦法》)。海珠區每年安排2000萬元作為本辦法專項扶持資金,對會展企業、展會活動及園區等進行扶持獎勵。
《辦法》支持會展企業集聚發展。鼓勵會展企業落戶海珠,新落戶海珠區的會展企業,在海珠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500萬元的,一次性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首次超過1000萬元的,一次性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獎勵金額按該企業達到的最高獎勵標準執行,不重復獎勵,企業年度主營業務收入提高的,最高按標準差額補足獎勵。
引導會展企業、協會及展館參與招企工作。對新引進規模以上會展企業的海珠區各類社會機構或企業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對新引進規模以上其他產業企業的海珠區各類會展企業、協會及展館等給予最高8萬元獎勵。
《辦法》支持展會項目做強做大。增強展會培育力度,首屆在海珠區舉辦且每屆展覽面積達到0.6萬平方米以上的專業展會,或者從廣州市以外移至海珠區舉辦且遷入后每屆展覽面積達到1萬平方米以上的專業展會,對在海珠區舉辦的前3屆展會分別按場租的30%、20%、10%,給予展會經營方資金獎勵,每屆展會對應給予獎勵最高50萬元。
《辦法》鼓勵會展數智化發展。一是鼓勵會展場館智能化改造,對實際投入費用超過500萬元的會展場館智能化改造項目(不含場館基礎硬件標配設施設備,不包括辦公條件、內部人員服務、娛樂設施等改造項目),改造完成后,按照項目投入費用的20%給予一次性資金扶持,扶持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二是鼓勵展覽數字化發展,對建設會展數字化服務平臺,研發經費投入超過300萬元,使用該平臺的組展企業超過10家以上的,按研發費用的30%給予扶持,扶持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除此之外,《辦法》支持展會國際化發展。對首次獲得國際展覽業協會(UFI)認證的會展企業及項目,一次性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