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下午,廣州市政府召開2017年全市環境保護工作暨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會議,通報中央環保督察迎檢工作及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部署2017年環保重點工作任務。副市長馬文田出席會議,并代表市政府向各區政府和有關單位下達《廣州市落實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責任書》和《2017年廣州市環境保護目標任務書》。
會議上透露,中央環保督察期間,廣州共接收督察組交辦案件33批1039件,全部按時上報辦理情況,無一退件,有效解決了一批突出環境問題。根據“回頭看”復查結果,1039件交辦案件中,641件已消除污染問題,占61.69%;397件短期內難以徹底解決的,已按辦結要求制定整治計劃積極整治,占38.21%;1件存在反彈,占0.1%。
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意見中涉及廣州的意見有11條,其中,水環境整治方面8條,點源污染擾民方面2條,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及處置設施建設方面1條。為此,廣州制定了《廣州市落實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明確了11條27項具體整改措施,目前各項整改措施正積極推進落實中。市環保局有有關負責人表示,將進一步加強整改,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區,確保所有問題全面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