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經濟普查對象:
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普查對象是在我國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分清查階段和普查階段。區、鎮(街)普查機構將依照《統計法》、《全國經濟普查條例》依法開展清查登記。現廣州市清查階段已全面開展,逾期未登記的,將被依法列入統計黑名單,對征信、年審等造成負面影響。請尚未填寫清查表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于2018年11月14日前攜帶營業執照和公章到所屬鎮(街)登記;或下載打印相應表格,填報蓋章后郵寄到所屬鎮(街)。
清查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不得假借清查獲取其他利益。如發現調查機構或者調查人員不依法工作的,可向廣州市第四次全國經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舉報電話:020-83126282,傳真:83330240,郵箱:gzstjj@gz.gov.cn)。
附件:
1、單位清查表式 (請下載打印,填報蓋章后交到所屬鎮街))
2、 個體經營戶清查表式 (請下載打印,填報蓋章后交到所屬鎮街)
3、鎮(街)自主申報上門登記地址及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