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
根據《廣東省商務廳關于做好2024年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促進外貿發展方向-重點展會和展會配套體系)事項入庫工作指引的通知》(粵商務服函〔2023〕125號)要求,現將2024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促進外貿發展方向-重點展會和展會配套體系)項目申報指南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
特此通知。
廣州市商務局
2024年1月24日
(聯系人:段女士、王女士,電話:020-88906182、81098097)
2024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促進外貿發展方向-重點展會和展會配套體系)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對象
在廣州市內舉辦的會展項目且該項目已納入廣東省商務廳公布的“廣東省會展項目百強”目錄內的“品牌類”會展項目。
二、支持時間
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之間舉辦的展會項目(以開幕時間為準),如在此期間舉辦超過一屆的,以其中一屆申報。
三、支持內容
主要支持會展項目提升品牌影響力、國際化及綠色辦展水平;穩定和提升展會規模;引導成長類、創新類展會項目打造成品牌類展會項目。
四、申報要求
(一)申報項目須符合支持對象、支持時間、支持內容所規定的條件。
(二)依據信用管理部門規定,申報單位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三)財政專項資金必須按照獲支持的規定用途使用,會展項目扶持資金只能使用于該扶持項目。
五、材料要求
1.申報材料封面(附件1);
2.申請表(附件2);
3.營業執照復印件,已關聯電子營業執照的可免于提供;
4.與展館簽訂的場地租賃合同(含補充協議);
5.承諾書(附件3);
6.10張以上展會現場照片及相關音像視頻資料(時長1分鐘以內);
以上紙質版資料一式兩份(A4紙雙面打印,加蓋公章和騎縫章)按順序獨立裝訂成冊,須有封面及目錄,并按順序掃描為一份PDF格式的電子版資料提交至郵箱duanyuanyuan@gz.gov.cn,郵件主題注明“省級會展資金申請+項目名稱”。
六、申報流程、審核和撥付
(一)申報單位于2024年1月31日前提交材料至廣州市商務局(廣州市越秀區西湖路12號廣百舊翼商務樓2428室)受理。
(二)市商務局根據申報項目的數量,結合資金量和扶持標準限額,對申報項目進行綜合評審、現場核查、查詢復核,擇優確定資金分配名單。根據預算額度及申報項目情況,提出資金分配計劃,在廣州市商務局官網公示。
(三)公示無異議后,發布資金撥付通知,辦理資金撥付。
七、負面清單
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申請該項資金:
(一)實施單位被審計或紀檢監察部門定性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且尚未完成整改;
(二)支持內容含有財政補助單位人員經費,包括發放公務人員工資、獎金、勞務費、津補貼等;
(三)會展項目主辦單位近三年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拖欠應繳還財政資金;
(四)同一支持期內項目已獲取商務領域中央或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的;
(五)同一支持期內已入庫其他省級2024年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
(六)黨政機關主辦的各類展會活動;
(七)需商務部審批但未經批準等違規舉辦的展會活動;
(八)支持內容含有其他違反相關規定的支出。
八、其他
(一)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對資金按規定用途使用負主體責任。
(二)申報單位承諾接受省市有關部門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積極配合省市有關部門或由其委托的第三方機構對資金使用情況開展的績效評價、審計檢查及相關延伸檢查。
(三)其他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文件規定辦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