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示范和引導作用,促進我市會展業發展,根據《廣州市商務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品牌展會認定辦法(暫行)的通知》(穗商務規字〔2023〕29號)、《廣州市商務局關于印發2023年廣州市品牌展會認定申報指南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廣州市商務局組織開展2023年該事項項目申報、委托第三方機構評審等工作。按照《廣州市促進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穗商務規字〔2022〕3號)規定,現將2023年廣州市品牌展會名單(初擬)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23年11月16日—11月24日。
若對公示名單有異議,請于公示截止前以書面形式向市商務局反映。單位意見加蓋公章,個人意見請署真實姓名,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具體聯系方式、反映的具體事項和確鑿的證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問題的,或未提供可查證的線索,將不予受理。公示名單不是最終結果,不作為項目申報單位獲得資金獎勵的依據,具體資金計劃以市商務局最終下達通知為準。
廣州市商務局
2023年11月16日
(聯系人:段小姐,電話:88906182;受理時間:2023年11月16日—11月24日期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