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商務主管部門,各有關商協會、企業:
??為落實粵澳合作框架協議,深化穗澳經貿合作,我局將于2021年1月與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在廣州聯合舉辦“2021澳門·廣州繽紛產品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覽簡介
??“澳門·廣州繽紛產品展”由穗澳兩地政府部門共同舉辦,創辦于2012年,每年1月在廣州舉辦,至今已成功舉辦九屆。該展會通過推廣穗澳兩地自有品牌、名優產品和服務、原創設計、特色代理產品等,幫助穗澳兩地企業拓展國內市場及葡語國家市場,成為兩地企業重要的交流合作平臺,成為春節前夕珠三角各城市企業、市民采購穗澳名優商品、特色產品、年貨的知名展會。
??展覽還設有中華老字號街區,幫助我市老字號企業推廣其品牌和服務,挖掘老字號品牌文化價值,提升我市老字號品牌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的影響力和競爭力。
??二、展覽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1年1月15-17日(展期3天)
??地點:廣州保利世貿博覽館1號展廳(廣州市海珠區新港東路1000號)
??三、展覽規模及展品類別
??展覽規模:展覽面積約11000平方米,220個標準展位(澳門110個,廣州110個)。
??展品類別:電子消費品、日用化工、日用玻璃、玩具、文體用品、紡織服裝、箱包鞋帽等輕工產品,禮品、手信、特產、特色食品,手工藝品、文創產品等。
??四、參展資格
??我局將組織上述展品類別的廣州名優品牌產品參展,參展單位及展品的具體要求如下:
??(一)參展單位為在廣東廣州注冊登記的機構、企業、個體工商戶;
??(二)獲得商務主管部門“重點培育和發展的自主出口品牌”的企業,通過國際通行的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或行業認證的企業,獲得國家、廣東省、廣州市著名商標以及國際、國內商標注冊的企業優先參展;
??(三)屬于以下情況之一的單位禁止參展:國家商務部、工商、海關、稅務、質監、外匯、環保、藥監等部門通報的違規違法單位;被司法機關、仲裁機關或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認定侵權的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單位等;
??(四)所有產品均須為適合連鎖、超市、百貨、批發、代理等方式經營的、質量合格的終端消費品。以下情況的產品禁止參展: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他有關出口產品質量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品;設計商標、專利、版權,但未取得合法權利證書或使用許可合同的產品;在商務局、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食品藥品等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有不良記錄且未經復檢合格的產品;低俗類保健品、三無產品等;
??(五)曾違反往屆澳門·廣州繽紛產品展展會規定的單位禁止參展。
??五、展會費用
??(一)展位費為:標準展位(3米×3米,9平方米)6000元/展位。我局將協助企業申請市有關展覽扶持資金,具體扶持標準待定。
??(二)展品運輸、倉儲、光地特裝費等其他費用及企業參展人員交通、食宿費用自理。
??六、報名要求
??請各區商務主管部門發動本轄區單位報名參展。報名參展的單位于11月9日前將填寫的參展申請表(通過鏈接https://www.wjx.top/jq/93525248.aspx填報),連同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展銷商品的質量合格等相關證明(加蓋公章)分別以傳真及電子郵件方式報至廣州市商務局(外經貿企業協會)。
??廣州市商務局
??2020年10月13日
??(聯系人:羅健晉、夏婷婷,電話:020-88902083、020-88906182;傳真:020-81096236;電郵:gz1215@aliy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