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明電〔2020〕14號)精神,以及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指揮部)關于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級別調整為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三級響應的相關決定精神,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可舉辦各類會議、會展活動。請各單位認真落實抓緊抓實抓細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預約、限流等方式,籌備舉辦好各類會議和會展活動,在有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同時,有力保障經濟社會秩序全面恢復。
特此通知。
廣州市商務局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