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廣東省委員會(以下簡稱廣東省貿促會)是由廣東經濟貿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業和團體組成的全省性民間對外經濟貿易組織,1957年11月23日經國務院批準成立,為中國貿促會成立最早的地方分支機構之一。其宗旨是遵循政府的政策、法令,開展促進國際貿易、促進利用外資、促進企業國際化經營、促進對外經濟合作,增進廣東省人民和工商企業界與世界各國、各地區人民和經濟貿易界的相互了解和友誼。廣東省貿促會成立之初,與省外貿局(現省商務廳)合署辦公,1984年經省政府批準獨立建制,成為省政府直接領導下的正廳級單位。自1988年6月起,廣東省貿促會同時使用中國國際商會廣東商會(廣東國際商會)的名稱,兩個牌子,一個機構。50多年來,廣東省貿促會肩負“民間外交大使”和“民間經貿大使”雙重職能,充分利用自身優勢,為促進廣東的對外貿易、利用外資、引進國外先進技術、開展各種形式的經濟技術合作,增進廣東與世界各國、各地區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做了大量工作,發揮了積極的作用。近年來,廣東省貿促會在世界經濟舞臺上煥發蓬勃生機,目前已與境外316個工商組織和駐穗領館建立了緊密聯系,與126個境外對口機構、商協會簽訂了長期合作協議;根據省委省政府部署,在德國、美國、新加坡、阿聯酋、荷蘭、英國、法國、意大利、加拿大、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澳大利亞、南非、韓國等國和香港地區設立了16個廣東省經貿代表處;在北美、歐洲、非洲、南美、大洋洲和中東、東盟等地區推動建立了12個境外廣東商會;與15個國家和地區的對口商務機構合作成立了16個中外雙邊企業家理事會,有力地推動了廣東省與這些國家和地區的交流合作,為服務廣東加快構建對外開放新格局和外經貿發展作出了貢獻。 作為全省最大的國際貿易與投資促進機構,廣東省貿促會內設7 個部室,下屬2 個企事業單位,形成了具有廣東特色的國際聯絡服務、國際展覽服務、會員服務、經濟信息與調研服務、出證認證服務、國際商事法律服務等六大服務功能;在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25 個縣(市、區)和電子行業設有貿促機構。
其機關主要任務是:(一)根據政府的對外政策和我省外經貿發展戰略,開展與世界各國(地區)以及港、澳、臺地區工商界、商協會以及其他經貿團體和有關國際組織的聯絡工作;邀請和接待世界各國和地區以及港、澳、臺地區工商界人士來訪;組織我省經貿、技術合作等團組出訪、交流;開展與對口組織的經貿、技術交流合作。(二)按照省制定的海外經貿網絡規劃布局,統籌推進省級層面境外經貿代表處建設,推動境外廣東商會建設;建設和管理境外企業信息網絡和項目數據庫;開展與世界各國和地區以及港、澳、臺地區對口組織在我省設立的代表機構的聯絡工作;建立粵港、粵澳及對臺民間合作研討機制,推動粵港澳臺經貿合作。(三)牽頭我省參與世界博覽會的相關工作;承擔我省赴國(境)外舉辦(參加)經貿展(博)覽會和我省境內涉外展覽會有關工作;(承)辦我省赴境外國際綜合性及專業性展覽會、展銷會,參加國際展(博)覽會;主(承)辦涉外展覽、展銷業務;聯系、指導廣東會議展覽業協會。(四)出具我省出口貨物原產地證明書;出具國際商事證明文件;出具不可抗力證明;代辦涉外經貿文件的領事認證;簽發、認證對外貿易、海上貨運業務的文件和政府行政許可限定事項以外的單證;簽發暫準免稅貨物的ATA海關單證冊;代理經貿仲裁、海事仲裁案件;調解經貿糾紛,提供有關國際經貿、技術合作等方面的法律咨詢服務;提供專利商標代理等知識產權服務;提供海損理算服務。(五)開展國內外經濟調查研究和經貿信息的搜集、整理、傳遞和發布工作;為有關企業、機構提供經濟技術合作、貿易信息和咨詢服務;編輯出版有關刊物,為來粵投資外商提供有關服務。(六)負責省貿促會系統的組織建設和業務建設,指導、督促和檢查基層貿促機構工作;負責對基層貿促機構及相關企業的服務和業務培訓工作。(七)承辦省政府和中國貿促會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