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財政局,市直各旅游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以下簡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支持和幫助旅游企業共渡難關,依據《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關于支持小微企業渡過難關的意見》《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應對疫情支持企業健康發展的十八條意見》,結合我市旅游企業發展實際,制定以下支持措施:
一、支持對象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全市旅游企業(旅行社、星級飯店、特色文化主題酒店、綠色飯店、旅游景區、旅游項目等);優先支持積極參與防疫工作的旅游企業。
二、支持措施
(一)財政資金支持
1.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市、縣兩級可在2020年度旅游發展專項經費中,設立疫后旅游行業重振專項經費,用于旅游行業發展獎勵補助、旅游企業貸款貼息等。具體補助方式由同級財政和文廣旅體局另行研究確定。
2.鼓勵全市旅游景區對全國醫護人員及其家屬實行免費開放優惠政策,市縣兩級財政資金予以相應景區一定額度補助。
3.落實《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暫退部分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支持旅行社應對經營困難的通知》(文旅發電〔2020〕33號)文件精神,即時組織實施暫退旅行社質保金80%,積極協調存儲銀行,及時辦理暫退手續。
4.積極協調金融機構設立綠色快速審批通道,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務。協調保險機構對實行退單退款的旅行社、星級飯店等企業予以優先處理,做到應賠盡賠。
5.啟動辦理2019年度旅游企業獎補政策申報手續,提前撥付年度獎補資金。
(二)減輕企業負擔
6.全方位向旅游企業宣傳中央、省、市支持旅游企業共渡難關的政策,切實擴大政策的知曉度和影響力,做到旅游企業應知盡知。指導協助旅游企業享受省、市各項支持政策。
7.市、縣(市、區)兩級國有文旅集團(企業),因疫情防控而關停景區、飯店、旅行社、劇院等,對經濟指標、重點工作完成有較大影響的,2020年度經營業績考核時,由市縣兩級國資監管部門予以特殊處理。民辦博物館因疫情防控而關停,對運行評估等造成較大影響的,關停期間相關指標的評估考核可參照上年同期實績執行,并給予享受相關政策。
(三)加大宣傳營銷
8.整合文化旅游行業資源,全市拼盤推出不少于1000萬元的旅游消費額度,用于刺激疫后旅游消費,提振市場信心。組織并支持旅游企業開展市場宣傳推廣活動,對參加市文廣旅體局組織的省內外旅游宣傳推廣活動的旅游企業,實行展位費、特裝費等補貼政策。
9.整合國有文化旅游資源無償支持旅游企業,推進旅游文創產品、非遺項目等資源聯姻旅游企業,加快推動文旅融合,豐富旅游消費內容。
(四)提振行業信心
10.整合安排100萬專項資金,開展全市旅游從業人員集中培訓、輪訓,舉辦全市旅游企業技能大賽等活動。
11.研究制定進一步加大旅行社地接獎勵、星級飯店會展攬客獎勵等政策力度。
麗水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將成立專項工作小組,負責本文件落實。
本措施自發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有效。各縣(市、區)參照執行。在此期間,中央、省、市出臺相關政策與本措施重復的,企業可就高就優選擇,但不重復享受。
本措施條款由麗水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麗水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麗水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 麗水市財政局
2020年2月19日